2017年底,被告人郭志蘭認識了一名自稱“鄺修浩”(另案處理)的男子,“鄺修浩”稱其為國營中坤農(nóng)場勞工科的科長,提出讓郭志蘭聯(lián)系人員來辦理所謂的“社保退休”業(yè)務(wù),宣稱需要辦理退休的人先繳納3萬元定金,就能以國營中坤農(nóng)場職工的身份辦理退休,辦成之后再補交1.5萬元(個別人1.8萬),辦理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可以享受社保退休待遇。“鄺修浩”向被告人郭志蘭承諾,如郭志蘭能找到200人辦理的話就獎勵其一輛二十幾萬元的小轎車,同時還會給被告人郭志蘭一些費用。郭志蘭聽后覺得有利可圖,遂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