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舞臺上所用的各種燈具分成了四大類,即聚光類燈、柔光類燈、成像類燈、散光類燈。它們是以光斑的形態(tài)而分列的。而光斑的形態(tài)特點、作用是在有效距離下才能發(fā)揮效果的。舞臺上各燈位與舞臺的表演區(qū)的距離是不一樣的,而各個燈位與舞臺表演區(qū)的距離并不是所有類型燈具都能達到所發(fā)揮有效效果的。
四大類型的燈具按光形態(tài)的有效果的距離是:成像類燈、聚光類適合各種長距離內投射,柔光類燈適合在中距離和短距離內投射,散光類燈適合在短距離內投射。各個燈位與舞臺表演區(qū)的距離是面光位離舞臺表演區(qū)遠,依次排列是:耳光燈位、天橋燈位、頂光燈位、側光燈位、流動燈位、天幕燈位。
根據(jù)二者的對應,互相可有的使用范圍。
1、成像燈類,光斑的形態(tài)控制非常好,適合使用在面光、耳光、側光,也適合使用在頂光、天橋光、流動光。而其中適合的是面光、耳光、頂光,而不適合用在天幕上(除非對某一形象進行單獨投射)。
2、聚光類適合使用在面光、耳光、側光、天橋光、頂光,而其中適合使用在面光、耳光、側光、頂光,不太適合用在天幕光、流動光中。
3、柔光類燈適合使用在頂光、天橋光、流動光上,不適合用在面光、耳光上。
4、散光類燈適合用在頂光、天幕光上,不適合用在側光、天橋光、耳光上。
在舞臺演出中各燈位的用色應該并沒有嚴格指定,尤其在特定狀態(tài)下每一個光位可以用任何一種類型的染色片。而在常規(guī)的用色上是有相對的適合性,這主要是針對舞臺演出的類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