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主要由橋架、電動葫蘆(分別裝有起升機構和運行機構)、起重機運行機構和電氣設備四大部分組成。
起重機橋架下設有電動葫蘆可以單獨運行。橋架采用單梁箱形結構。電動葫蘆的起升、運行機構和起重機運行機構是起重機的三個工作機構,各機構都沒有單獨的電動機,進行各自的驅動。起重機各機構的起制動平穩(wěn)、運行可靠,使起重機有良好的運行性能。本投標起重機為地面操作。
1、禁止在不允許的情況下超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使用情況下使用。
2、不準傾斜起吊重物及作拖拉工具使用。 3、嚴禁起吊重物在人體或設備上方通過。
4、不宜用葫蘆將重物長時間懸在空中以防零件發(fā)生變形。 5、不同時按下兩個使起重機作相反方向的運行按鈕。 6、鋼絲繩和變速箱按時加油所加油量根據運行情況而定。 7、如果碰到按鈕失靈接觸器觸點粘合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