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機構行程限位器和互感限制器。包括大車運行機構和小車運行機構行程限位器。
a.兩臺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大車相互行駛在相距0.5m處應保證同時切斷兩臺 起重機的電源。
b.大車軌道終端的限位撞尺應保證起重機在距極限端0.5~3m(視噸位而定)時切斷電源。
c. 有駕駛室的起重機必須裝小車行程限位裝置,單梁電動葫蘆且在地面操作的可以不裝。
d. 升降機(或電梯)的吊籠(轎廂)越過上下端站30~100mm時,越程開關應切斷電源控制電路;當越過端站平層位置130~250mm時,極限開關應能切斷主電源且不能自動復位,極限開關不許選用閘刀開關。
主梁上兩條小車軌道的跨度誤差不應超過3mm,小車車檔應完好無損,軌道上不應有油污等影響小車運行的缺陷,檢查合格后進行小車吊裝。
c、小車吊裝,以人力方式將行車移至②—③軸之間,用50T吊車將小車平穩(wěn)吊起,緩慢移至行車上方,使小車車輪對準行車上的小車軌道,慢慢落下,將小車安放到軌道上。
d、吊裝操作室,小車安裝完畢可進行操作室的吊裝,先將操作室移到行車安裝操作室位置的下方,用50T汽車吊將操作室緩慢吊起至安裝位置,然后進行安裝。
e、后進行電器部分及行車主梁上的護欄安裝。
f、所有安裝完成后進行行車的調試及試運行,使之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能夠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