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律師;微信號:chen21070529 QQ:522-5429-47;陳律師是廣州專業(yè)刑事辯護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豐富的執(zhí)業(yè)經(jīng)驗,擅長刑事辯護、辦理取保候審、減刑緩刑等事宜,勝訴率高。歡迎您咨詢,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農(nóng)林下路81號新裕大廈25樓A座, 地鐵:五號線區(qū)莊站B2出口。
1、因違法行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開庭審判約4個月時間,家屬都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委托律師到其羈押的看守所會見,拘留15天左右,口供還不固定,律師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項,這些及其關鍵,律師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多少內容,可以根據(jù)案情的復雜程度及后期量刑結果,盡快幫其申請取保候審事宜,以免受牢獄之苦!
2、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未滿14周歲的人實施法律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為,那么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滿16周歲前后都實施了上一個問題所說的犯罪行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滿16歲以后的行為的刑事責任,對16歲以前的行為不作為犯罪一并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