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條 為了做好耐火材料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等規(guī)定,制定耐火材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耐火材料產品生產許可的實地核查、產品檢驗等工作,應與通則一并使用。
第三條耐火材料產品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證。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發(fā)證產品定義、范圍及單元劃分。
(一)本實施細則中耐火材料定義及用途。
1.耐火材料定義:ISO 836:2001標準中耐火材料是指耐火度≥1500℃的非金屬材料或制品(但不排除那些含有一定比例的金屬)。
2.耐火材料用途:耐火材料是用作高溫窯、爐等熱工設備的結構材料,也用作工業(yè)高溫容器和部件的材料,并能承受相應的物理化學變化及機械作用。
(二)本實施細則中耐火材料產品發(fā)證范圍為硅磚、熱風爐用低蠕變黏土磚、低蠕變高鋁磚、鎂碳磚、滑板磚、連鑄用鋁碳質耐火制品。
(三)本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耐火材料發(fā)證產品共劃分為6個產品單元,產品單元及產品標準見表1,耐火材料產品相關標準見附件1。
表1 耐火材料產品單元及產品標準
序號
產品單元
產品標準
說明
1
硅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