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l、溝槽、基坑劃分:
凡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nèi),且溝槽長大于槽寬三倍以上的為溝槽。
凡圖示基坑底面積在20m2以內(nèi),且坑底的長與寬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為基坑。
凡圖示溝槽底寬3m以外,坑底面積20m2以外,平整場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計算。
若:B≤ 3m,且L>; 3B,則為挖溝槽;
若: B≤ 3m,且S=L×B ≤20㎡,則為挖基坑
若:B >;3m,或S >;20㎡,則為挖土方 (長為l寬為b)
2、挖溝槽、基坑需支擋土板時,其寬度按圖示溝槽、基坑底寬,每邊各加10cm。擋土板面積,按槽、坑垂直支撐面積計算。雙面支撐亦按單面垂直面積計算,套用雙面支擋土板定額,不論連續(xù)或斷續(xù)均執(zhí)行本定額。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計算擋土板,支擋土板后,不得再計算放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