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rk 也就是歐洲共同市場,對汽機車及其零配件產品,噪音及廢氣等,均需依照歐盟法令【 EEC Directives 】與歐洲經濟委員會法規(guī)【 ECE Regulation 】的規(guī)定,通過產品符合認證要求,即授予合格certificate,以確保行車的及環(huán)境保護之要求。E-Mark 依認證國別不同,所授予之編號也不同,例如像盧森堡提出申請,其 E-Mark 標志為E13/e13;西班牙的為E9。
2002年10月起,根據歐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進入歐盟市場進行銷售的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必須通過e-Mark相關測試認證,標貼e標志,歐盟各國海關才會予以放行,準許進入當地市場,所以,汽車電子電器類產品之e-Mark認證,勢在必行。
E-mark認證所需資料
A01新客戶信息表格(申請者次申請E/e9否則不填)
A02初級審核表(申請者次申請E/e9否則不填)
A03申請商與制造商之間簽定的合同(制造商與申請商不同需填,否則不填)
A04授權書(必填)
A05申請表(必填)
A06產品一致性申明(有多個型號需填寫,否則不填)
A07商標使用說明書(申請商需用非自身的品牌時需填,否則不填)
A08附屬公司宣稱(附屬關系需填)
A10代理信(必填)
生產商ISOcertificate,申請商營業(yè)執(zhí)照
認證流程
1、 廠商準備技術資料和樣品。
2、 進行測試。
3、 首次申請需作工廠檢查。(已經獲得歐盟國家認證機構頒發(fā)的 ISO9000等質量體系certificate的廠商原則上不必作工廠檢查)。
4、 測試報告及廠商技術資料送審 。
5、 歐洲國家交通部門發(fā)證 (發(fā)證機構可能對認證產品生產企業(yè)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廠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