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審需要的資料:
1、平面圖紙,加蓋裝修單位設計資質章;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3、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工商核準名稱復印件;
4、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5、申請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審核申報表》
7、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消防驗收需要的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
3、消防產品檢驗、檢測報告(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消防設施、電氣、消防產品、裝修材料);
4、施工、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5、竣工圖紙;
6、《驗收申報表》;
7、申請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8、從業(yè)人員消防培訓證書;
9、四個能力建設標示化
消防噴淋安裝規(guī)范
7.1 一般規(guī)定
7.1.1 噴頭應布置在頂板或吊頂下易于接觸到火災熱氣流并有利于均勻布水的位置。當噴頭附近有障礙物時,應符合本規(guī)范7.2節(jié)的規(guī)定或增設補償噴水強度的噴頭。
7.1.2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tǒng)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并不應大于表7.1.2的規(guī)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 除吊頂型噴頭及吊頂下安裝的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準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于75mm,不應大于150mm。
1 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25mm,不應大于1OOmm。
2 在梁間布置噴頭時,應符合本規(guī)范7.2.1條的規(guī)定。確有困難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于550mm。
梁間布置的噴頭,噴頭濺水盤與頂板距離達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條規(guī)定時,應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設噴頭。
二次消防安裝改造需要做什么?
網上備案:在消防網上進行填表申報,如果抽中5個工作日將資料送到消防部門檢查;
網上報審抽中;所有消防相關設計資料的準備,設計圖紙,由正規(guī)資質單位設計并提供蓋章文件,同事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取得消防部門頒發(fā)的許可裝修函。將材料樣品,材料資料準備送檢,樣品材料相關合格證書。消防工程做完后,申請驗收,消防部門工作人員前來現(xiàn)場驗收。開業(yè)檢查,查看現(xiàn)場是否與呈上的資料相符,是否符合規(guī)范,拿到合格證后營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