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藝術的存在形式進行分類: 一維設計,泛指單以時間為變量的設計; 二維設計,亦稱平面設計,是針對在平面上變化的對象,如圖形、文字、商標、廣告的設計等。三維設計,亦稱立體設計,如產品、包裝、建筑與環(huán)境等; 四維設計,是三維空間伴隨一維時間(即3+1的形式)的設計,如舞臺設計等。
德紹時期 第二階段(1925—1932年),德紹時期。包豪斯在德國德紹重建,并進行課程改革,實行了設計與制作教學一體化的教學方法,取得了優(yōu)異成果。1928年格羅皮烏斯辭去包豪斯校長職務,由建筑系主任漢內斯·梅耶(HANNS MEYER)繼任。這位共產黨人出身的建筑師,將包豪斯的藝術激進擴大到政治激進,從而使包豪斯面臨著越來越大的政治壓力。后梅耶本人也不得不于1930年辭職離任,由(L MIES VAN DE ROHE)繼任。接任的密斯面對來自納粹勢力的壓力,竭盡全力維持著學校的運轉,終于在1932年10月納粹黨占據德紹后,被迫關閉包豪斯;
魏瑪時期 階段(1919—1925年),魏瑪時期。格羅皮烏斯(WALTER GROPIUS)任校長,提出“藝術與技術新統(tǒng)一”的崇高理想,肩負起訓練20世紀設計家和建筑師的神圣使命。他廣招賢能,聘任藝術家與手工匠師授課,形成藝術教育與手工制作相結合的新型教育制度;
工業(yè)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yè)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zhàn)。而工業(yè)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xié)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fā)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