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人們在建設新廠房的時候已經(jīng)不再局限于建設磚混結構或者混凝土結構的廠房,得益于鋼結構廠房的建造方便、成本相對較低的優(yōu)點,人們更加愿意建造鋼結構的廠房。那么我們在對這些鋼結構廠房進行拆除的時候就可以充分的回收再利用鋼結構資源。 與混凝土結構廠房不同的是,鋼結構廠房具有一些先天性的優(yōu)點。比如鋼結構構件較小、質量相對較輕、便于運輸和安裝等。除此以外,鋼結構廠房使用的鋼材材質均勻,質量也比較穩(wěn)定,可靠度比較高;鋼材還具有很高的強度,塑性和塑性也是鋼材的優(yōu)良特點;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鋼結構工業(yè)化程度非常高,可以大規(guī)模批量化生產(chǎn),在工地安裝起來也非常方便,制造周期也短,便于后期的拆除和擴建。
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
1.建筑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yè)承包資質的單位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2.拆除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生產(chǎn)管理協(xié)議。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負檢查督促責任;施工單位應對拆除工程的技術管理負直接責任。
3.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