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擁有年回收拆解報廢汽車4萬輛的能力,具備武漢地區(qū)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資質,專業(yè)從事財政(交管)罰沒車輛回收處置、報廢汽車“以舊換 新”及辦理黃標車提前淘汰更新補貼的業(yè)務。
機動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報廢:
(一)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礦山作業(yè)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的;
(二)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yè)專用車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其他車輛(公務車、個人注冊登記的非常運車輛除外)使用10年的;
(三)因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四)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五)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guī)定值15%的;
(六)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要求的;
(七)經修理、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汽車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
(八)國家、省、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別稱,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不含低速汽車、摩托車),因其張貼的是黃色環(huán)保標志而得名。自己車輛是否屬于此次黃標車淘汰范圍,可登錄市環(huán)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市商務局官方網站查詢。
政供養(yǎng)的社會組織的黃標車,符合條件的均列入補貼對象
補貼條件
●必須是2015年4月17日前在我市注冊登記上牌的車輛
●對于有明確強制報廢年限的車輛,必須是提前1年以上
●對于無強制報廢年限的車輛,根據車輛類型和注冊登記年限,享受補貼
●2014年公告車輛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將車輛交售給我市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
●2015年公告車輛需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將車輛交售給我市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