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分為: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中國實行統(tǒng)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1]
交通信號燈
1、交通信號燈的起源:
紅綠燈(交通信號燈)是以規(guī)定時間交互更迭的光色訊號,設置于交岔路口或其它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的交通管制設施。以紅、黃、綠三色燈號或輔以音響,指示車輛及行人停止、注意與行進。
交通信號燈分類:
(1)交通信號燈按顏色分為紅燈、綠燈、黃燈;
(2)按功用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箭頭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和鐵路平交道口信號燈。
車道信號燈
(1)綠色箭頭燈亮。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2)紅色叉形燈或箭頭燈亮。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方向指示信號燈(箭頭信號燈)
(1)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2)綠色箭頭燈亮。準許車輛按箭頭指示方向通行。
(3)紅色箭頭燈亮。禁止車輛向箭頭指示方向通行。
1858年,在英國倫敦主要街頭安裝了以燃煤氣為光源的紅,藍兩色的機械扳手式信號燈,用以指揮馬車通行。這是世界上早的交通信號燈。1868年,英國機械工程師納伊特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區(qū)的議會大廈前的廣場上,安裝了世界上早的煤氣紅綠燈。它由紅綠兩以旋轉式方形玻璃提燈組成,紅色表示“停止”,綠色表示“注意”。就在它運作的第23天,煤氣燈突然爆炸,一位正在執(zhí)勤警察當場喪命,遂被取消。
1914年,電氣啟動的紅綠燈出現(xiàn)在美國。這種紅綠燈由紅綠黃三色圓形的投光器組成,安裝在紐約市5號大街的一座高塔上。紅燈亮表示“停止”,綠燈亮表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