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又分為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qū)標志和道路施工標志六種: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共有49種。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頂角朝上的等邊三角形。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共有43種。除個別標志外,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八角形、頂角朝下的等邊三角形。設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共有29類。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按交通標線的標畫分類
(1)白色虛線。畫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或作為行車距離識別線;畫于路口時,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2)白色實線。畫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或指示車行道的邊緣;畫于路口時,可用作導向車道線或停止線。
(3)黃色虛線。畫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畫于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在路邊停放。
(4)黃色實線。畫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畫于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或臨時在路邊停放。
(5)雙白虛線。畫于路口時,作為減速讓行線;畫于路段中時,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之可變車道線。
(6)雙黃實線。畫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
(7)黃色虛實線。畫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黃色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超車、跨越或回轉,黃色虛線一側在保證的情況下準許車輛超車、跨越或回轉。
(8)雙白實線。畫于路口時,作為停車讓行線。
1858年,在英國倫敦主要街頭安裝了以燃煤氣為光源的紅,藍兩色的機械扳手式信號燈,用以指揮馬車通行。這是世界上早的交通信號燈。1868年,英國機械工程師納伊特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區(qū)的議會大廈前的廣場上,安裝了世界上早的煤氣紅綠燈。它由紅綠兩以旋轉式方形玻璃提燈組成,紅色表示“停止”,綠色表示“注意”。就在它運作的第23天,煤氣燈突然爆炸,一位正在執(zhí)勤警察當場喪命,遂被取消。
1914年,電氣啟動的紅綠燈出現(xiàn)在美國。這種紅綠燈由紅綠黃三色圓形的投光器組成,安裝在紐約市5號大街的一座高塔上。紅燈亮表示“停止”,綠燈亮表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