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閃燈外殼由鋁合金型材組合,表面塑料噴漆,外觀精美不易被腐蝕,長時間使用不會出現(xiàn)銹跡。
2.爆閃燈采用密封結構組合式燈組,整燈的各組件相連處都進行密封處理,高性能防護,等級大于IP53,有效防雨、防塵入侵。
3.每組燈板都有20、30個單燈(燈可多可少)亮度≥8000mcd的LED組成,加上真空鍍膜的反光板;高透明、高抗沖擊、耐老化的聚碳酸酯燈罩,可使本燈夜間距離超過2000米,可光控或長亮二檔調(diào)節(jié)(可選),滿足不同的路段和時間使用。
4.爆閃燈配有太陽能板一塊,太陽能單晶/多晶電池板,采用鋁邊框玻璃壓層,透光更好,吸收能量更高,配有電瓶,陰雨天無光照天氣時可持續(xù)工作150個小時的電量供應,另配有過充電過放電保護功能,平衡電流電路穩(wěn)定性,線路板采用環(huán)保三防漆涂層,保護性能更好。
信號燈的出現(xiàn),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于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lián)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xié)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guī)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nèi)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yōu)先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一規(guī)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
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機動車通行。
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nèi)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非機動車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定時控制
交叉口交通信號控制機均按事先設定的配時方案運行,也稱定周期控制。只用一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單段式定時控制;按不同時段的交通量采用幾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多段式定時控制。
基本的控制方式是單個交叉口的定時控制。線控制、面控制也都可用定時控制的方式,也叫靜態(tài)線控系統(tǒng)、靜態(tài)面控系統(tǒng)。
感應控制
感應控制是在交叉口進口道上設置車輛檢測器,交通信號燈配時方案由計算機或智能化信號控制機計算,可隨檢測器檢測到的車流信息而隨時改變的一種控制方式。感應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單個交叉口得感應控制,簡稱單點控制感應控制。單點感應控制隨檢測器設置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半感應控制和全感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