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一是體現了道路交通法則的效力,用簡明的文字符號明確交通行為規(guī)范。
二是調節(jié)交通流量,有效的疏導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是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率,保障交通暢通;
四是節(jié)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路容。
交通標志,用文字或符號傳遞引導、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設施。又稱道路標志、道路交通標志。在交通標志中一般是以、設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標志是實施交通管理,保證道路交通、順暢的重要措施。 交通標志有多種類型,可用各種方式區(qū)分為:主要標志和輔助標志;可動式標志和固定式標志;照明標志、發(fā)光標志和反光標志;以及反映行車環(huán)境變化的可變信息標志。
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又分為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qū)標志和道路施工標志六種。
警告標志
起警告作用。共有49種。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頂角朝上的等邊三角形。
禁令標志
起到禁止某種行為的作用。共有43種。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除個別標志外,顏色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形狀為圓形、八角形、頂角朝下的等邊三角形。設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顏色外觀
一般情況下交通標志顏色的基本含義如下:
a.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用于禁令標志的邊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號和斜杠符號、警告性線性誘導標的底色等。
b. 黃色或熒光黃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標志的底色。
c. 藍色: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標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標志的底色。
d. 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