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步驟: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制作發(fā)放登記證書—公告。
辦理時限: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5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后兩個月內(nèi)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后4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版權登記證書在哪些范圍內(nèi)有效
作品自愿登記證書是由國家版權保護中心頒發(fā),在全國有效,受《刑法》、《民法通則》、《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guī)定》等法律保護。根據(jù)《世界版權公約》和《伯爾尼公約》的規(guī)定,公約的成員國之間互相給與國民待遇,即成員國之間一般互相承認登記證書的效力。
版權注冊需要的材料
1、申請表 (加蓋單位公章)
2、以軟件著作權為例就需要鑒別材料:包括源程序代碼及軟件說明書
3、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其他證明材料(視具體情況而定)(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文件紙質(zhì)材料各一式一份,不需要裝訂,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外還需提交電子版。
為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糾紛
由他人執(zhí)筆,但是本人審閱定稿并以本人名義發(fā)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是歸報告人或者講話人享有的。但是出于本職工作的報告和講話屬于政府工作或公益性工作的,報告人或者是講話人是不享有著作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