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末期,南詔進攻成都,掠奪的對象除了金銀、蜀錦、蜀繡,還大量劫掠蜀錦蜀繡工匠,視之為奇珍異物。據(jù)《元和郡縣志》記載,在唐代,安靖刺繡作為貢品進入宮廷,成為皇帝獎賞功臣的主要物品。五代十國時期,四川相對安定的局面為蜀繡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有利的條件,社會需求的不斷增大,刺激了蜀繡業(yè)的飛速發(fā)展。
宋代,蜀繡之名已遍及神州,文獻稱蜀繡技法“窮工極巧”,蜀繡的發(fā)展達到鼎盛時期,繡品在工藝、產銷量和精美程度上都獨步天下。
清朝中葉以后,蜀繡逐漸形成行業(yè)。道光年間,民間組織的三皇神會成立。這是一個由鋪、料、師組成的刺繡業(yè)的專門行會。這種正式垂版立行,建立行規(guī),確定專業(yè)分工,維持行業(yè)內部各方的利益,表明蜀繡已從家庭逐漸進入市場,形成廣為社會所需的規(guī)模生產。政府為提倡振興實業(yè),當時各縣官府均設"勸工局"以鼓勵蜀繡生產。勸工局下設刺繡科,專門管理蜀繡的生產和銷售。蜀繡中不少精品被指定為皇室貢品,而且的藝人還被授予“五品同知銜”的稱謂,極大地鼓勵了蜀繡的生產和制作。隨著蜀繡行會的成立,成都的蜀繡店鋪、作坊多達數(shù)十家,從業(yè)繡工也有1000余人。這一時期,刺繡產品開始由專業(yè)的設計師進行設計,產品逐漸劃分為穿貨、戲衣、燈彩三個行業(yè)。
采用蜀繡傳統(tǒng)122種針法。分繡點和線條的針法、繡平面的針法、摻色和色的針法、車擰針類、覆蓋針類、纏繞針類、釘線類、施針類、拴針、補繡類、錦紋針類的針法等十二大類針法。
1. 繡點和線條類:以很細的線跡形成點子,常用于點綴花蕊等紋樣的繡法。
2. 繡平面類:以鋪針、蓋針、參針、暈針等針法來繡平面的繡法。
3. 摻色和色類:是指在一個顏色的繡面里摻入另一個顏色以形成顏色過渡的繡法。
4. 車擰針類:是一種利用“旋”、“轉”運針的方法來表達圓、曲線、曲面等彎曲形態(tài)的針法。
5. 覆蓋針類:用于繡人物臉、手等表現(xiàn)皮膚的暈色的繡法。
6. 纏繞針類:是一種針線相繞、結環(huán)成繡的繡法。
7. 釘線類:是指使用較粗的繡線在布面上盤出圖案,再另外用細線使用短平針將其垂直固定的繡法。
8. 施針類:是指施加于其他針法之上的針法,是裝飾畫繡中常用的針法。
9. 鱗甲繡法類:是繡鱗、羽類的針法。
10. 拴針類:是用來固結繡線的針法。
11. 補繡類:是把已繡好的繡片縫綴在底布上的一種繡法。
12. 錦紋針類:是指模仿織錦的紋樣和紗線肌理來表現(xiàn)花型的一種繡法。
刺繡是針線在織物上繡制的各種裝飾圖案的總稱。刺繡分絲線刺繡和羽毛刺繡兩種。就是用針將絲線或其他纖維、紗線以一定圖案和色彩在繡料上穿刺,以繡跡構成花紋的裝飾織物。它是用針和線把人的設計和制作添加在任何存在的織物上的一種藝術。刺繡是中國民間傳統(tǒng)手工藝之一,在中國至少有二三千年歷史。中國刺繡主要有蘇繡、湘繡、蜀繡和粵繡四大門類。刺繡的技法有:錯針繡、亂針繡、網繡、滿地繡、鎖絲、納絲、納錦、平金、影金、盤金、鋪絨、刮絨、戳紗、灑線、挑花等等,刺繡的用途主要包括生活和藝術裝飾,如服裝、床上用品、臺布、舞臺、藝術品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