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龍的形象基本定型,其特征是:拙重蒼老,雙角,飽滿寬闊,多處有隆起。毛發(fā)向腦后紛披且十分濃密,顎大須髯交錯,鼻子形同如意,身如蛇且鱗甲遍布,四只巨爪(乾隆朝宮中龍為五爪)張揚(yáng)尖利。
清代龍形在古典家具的紋飾上常被運(yùn)用,除了一些由原始的龍演繹的神獸形象的紋飾,如夔龍、虬龍、螭等亦屬于龍紋類外,但根據(jù)龍紋的不同,龍紋可分為以下幾類:
1.穿云龍:龍身伴有云紋。
2.戲水龍:盤曲不規(guī)則,與海水相伴的龍。
3.趕珠龍:龍作行走狀,身尾隨后,前吐火珠,亦稱行龍。
4.二龍戲珠:中間一火龍,二龍相對嬉戲,有云紋為飾。
5.正龍:為正面,龍身盤繞成一團(tuán)。
6.降龍、升龍:龍身及尾在上,側(cè)臉向下是為降龍,反之為升龍。
7.“蒼龍教子”圖:龍身盤曲纏繞,有一老龍?jiān)谏?,一或二小龍?jiān)谙拢⒁狻敖套由臁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