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布局
a)三級生物防護實驗室的核心區(qū)包括實驗間及與之相連的緩沖間。
b)緩沖間形成進入實驗間的通道。必須設兩道連鎖門,當其中一道門打開時,另一道門自動處于關閉狀態(tài)。如使用電動連鎖裝置,斷電時兩道門均必須處于可打開狀態(tài)。在緩沖間可進行二次更衣。
c)當實驗室的通風系統(tǒng)不設自動控制裝置時,緩沖間面積不宜過大,不宜超過實驗間面積的八分之一。
d)Ⅱ級或Ⅲ級生物柜的安裝位置應遠離實驗間入口,避開工作人員頻繁走動的區(qū)域,且有利于形成氣流由“清潔”區(qū)域流向“污染”區(qū)域的氣流流型。
圍護結構
a)實驗室(含緩沖間)圍護結構內表面必須光滑耐腐蝕、防水,以易于清潔。所有縫隙必須加以可靠密封。
b)實驗室內所有的門均可自動關閉。
c)除觀察窗外,不得設置任何窗戶。觀察窗必須為密封結構,所用玻璃為不碎玻璃。
d)地面應無滲漏,光潔但不滑。不得使用地磚和水磨石等有縫隙地面。
e)天花板、地板、墻間的交角均為圓弧形且可靠密封,施工時應防止昆蟲和老鼠鉆進墻腳。
通風空調
必須安裝獨立的通風空調系統(tǒng)以控制實驗室氣流方向和壓強梯度。該系統(tǒng)必須確保實驗室使用時,室內空氣除通過排風管道經過濾排出外,不得從實驗室的其他部位或縫隙排向室外;同時確保實驗室內的氣流由“清潔”區(qū)域流向“污染”區(qū)域。進風口和排風口的布局應使實驗區(qū)內的死空間降低到小程度。
實驗室設施(第二道屏障)1、遏制病源的設施應該有帶鎖的門(見42CFR 72.6)(另發(fā))。
2.新建實驗室選址要遠離公共場所。
3.每個實驗室有一個洗手池。
4.實驗室設計要便于清洗,實驗室內不適宜用地毯。
5.實驗臺表面應能防水、耐熱、耐有機溶劑、耐酸堿和耐用于工作臺面及設施的其他化學物質。
6.實驗室的操作臺應能承受預期的重量并符合使用要求。實驗臺、柜以及設備之間的空間應便于打掃。實驗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應覆蓋易于清洗的非織物。
7.安裝生物柜時,要考慮到房間的通風和排風,不會導致生物柜超出正常參數運行。生物柜應遠離門、遠離能打開的窗,遠離行走區(qū),遠離其他可能引起風壓混亂的設備,保證生物柜氣流參數在有效范圍內。
8.應有眼睛沖洗裝置。
9.光線適宜于開展所有的工作,避免反光和閃光,以免妨礙視覺。
10.沒有特別的通風要求。添置新設備時,應考慮機械通風系統(tǒng)輸送的氣流不會造成實驗室外部空氣的循環(huán)。如果實驗室有對著外面的窗子,應裝防止蒼蠅的窗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