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為或者自然等原因產生的建筑廢料,包括廢渣土、棄土、淤泥以及棄料等。這些材料對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沒有任何幫助的,但卻是在建筑的過程中產生的物質,需要進行相應的處理,這樣才能夠達到理想的工程項目建設,正因為是一個整體的過程,所以其環(huán)節(jié)的考慮是更重要的。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主要處理方法是將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僅以北京為例,據(jù)相關資料顯示:奧運工程建設前對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設,北京每年都要設置二三十個建筑垃圾消納場,造成不小的土地壓力。
其次是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建筑垃圾中的建筑用膠、涂料、油漆不僅是難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還含有有害的重金屬元素。這些廢棄物被埋在地下,會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邊居民的生活。
再次是破壞土壤結構、造成地表沉降?,F(xiàn)今的填埋方法是:垃圾填埋8米后加埋2米土層,但土層之上基本難以重長植被。而填埋區(qū)域的地表則會產生沉降和下陷,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
處理方法
(1)利用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制備諸如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
(2)利用廢磚瓦生產骨料,可用于生產再生磚、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
(4)對于廢棄木材類建筑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損嚴重的
木質構件可作為木質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
(5)廢棄路面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于再生瀝青混凝土。
(6)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爐加工。
(8)廢玻璃、廢塑料、廢陶瓷等建筑垃圾視情況區(qū)別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收運系統(tǒng)包括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轉運三個部分,在這其中收集和運輸是每個系統(tǒng)共有的,而轉運則視垃圾產生源至垃圾處理場的運輸距離及收集車輛性狀而設置 [1] 。垃圾清運是指垃圾的收集和運輸。
城市生活垃圾收運系統(tǒng)的協(xié)調有序運行是城市的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以及城市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