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按施工環(huán)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為明挖、洞挖和水下開挖分類。在水利工程中,土方開挖廣泛應用于場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閘、壩、溢洪道、水電站廠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開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廠房、各類平洞、豎井和斜井)開挖,河道、渠道、港口開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開采,圍堰等臨時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結(jié)構(gòu)物的拆除等。
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電纜線必須完好無損。夯土時應有專人調(diào)整電纜,并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嚴禁在夯機前扔電纜和背線拖拉前進。電纜線不應扭結(jié)和纏繞,不得夯及電纜線。停用或搬運打夯機時,應切斷電源。電纜線長度應不大于SOm,并應安裝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
1. 機械操作人員及配合人員均應正確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赤腳、露體,聽從信號工指揮。高處作業(yè)掛帶,高空檢查修樁機不得向下亂丟物件。遇四級以上強風停止作業(yè)。
2.回填工作施工時應注意土壁變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部分坍塌現(xiàn)象,應及時進行支撐,并注意支撐的穩(wěn)固和土壁的變化。
3.在夜間或者自然光線不足的場所進行工作,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高度不能低于3m0④己完填土應將表面壓實,做成一定坡向或做好排水設施,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坑(槽)浸泡地基。
4.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教育,并認真布置現(xiàn)場的防護設施,配備施工人員所必需的保護用品。
1、工藝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檢驗土質(zhì) → 分層鋪土、耙平 → 夯打密實 → 檢驗密實度 → 修整找平驗收
2、填土前應將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底面標高,將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干凈。
3、檢驗回填土的質(zhì)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guī)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圍內(nèi);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4、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jù)土質(zhì)、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5、回填上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窮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水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