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許可時,從改善施工條件和縮短工期考慮應盡可能增加明挖土方量。一般是以頂板底面作為明、暗挖土方的分界線,這樣可利用土模澆筑頂板。而在軟弱土層,難以利用土模時,明挖土方可延續(xù)到頂板下,按要求架設支撐,立模澆筑頂板。暗挖土方時應充分利用土臺護腳支撐效應,采用中心挖槽法,即先挖出支撐設計位置土體,架設支撐,再挖兩側土體。暗挖時,材料機具運送、挖運的土方均通過臨時出口。臨時出口可單獨設置或利用隧道的出入口和風道。
準備工作
(1)勘查現場,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礙物。
(2)保護測量基準樁,以保證土方開挖標高位置與尺寸準確無誤。
(3)備好開挖機械、人員、施工用電、用水、道路及其他設施。
機械開挖
1.施工機械進場前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機械挖土,應嚴格控制開挖面坡度和分層厚度,防止邊坡和挖土機下的土體滑動。挖土作業(yè)半徑內不得有人進入。司機必須持證作業(yè)。
3.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液壓系統及各鉸接等部分,經空車試車運轉正常后在開始作業(yè)。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作業(yè)中不得碰撞支撐。
4.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和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近距離應符合操作規(guī)程要求(根據現場進輸電線路的電壓等級定)。
5.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6.配合挖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下工作。
7.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8.場內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通暢,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
9.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筑混凝土加固。車輛出大門口前應將輪胎沖洗干凈,不污染道路。
明挖
除使用各類鑿巖、鉆孔機械鉆孔,進行爆破作業(yè)外,主要使用:挖掘機械,如各種單斗挖掘機或多斗挖掘機;鏟運機械,如推土機、鏟運機和裝載機;有軌運輸機械,如機車牽引礦車;無軌運輸機械,如自卸汽車等。根據不同條件,采用各種配合方式,進行挖、裝、運、卸等各項作業(yè)。要根據工程規(guī)模、施工條件,合理選用適宜的施工機械和相應的施工方法,特別要注意機械設備的配套協調,避免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在特定條件下,可采用水力開挖的方法開挖土方;也有采用爆破開挖的方法,即用拋擲爆破或揚棄爆破技術,不僅將土石破碎,并全部或部分地將其拋棄到設計邊界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