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使用各類鑿巖、鉆孔機械鉆孔,進行爆破作業(yè)外,主要使用:挖掘機械,如各種單斗挖掘機(見圖)或多斗挖掘機;鏟運機械,如推土機、鏟運機和裝載機;有軌運輸機械,如機車牽引礦車;無軌運輸機械,如自卸汽車等。根據(jù)不同條件,采用各種配合方式,進行挖、裝、運、卸等各項作業(yè)。要根據(jù)工程規(guī)模、施工條件,合理選用適宜的施工機械和相應的施工方法,特別要注意機械設(shè)備的配套協(xié)調(diào),避免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在特定條件下,可采用水力開挖的方法開挖土方;也有采用爆破開挖的方法,即用拋擲爆破或揚棄爆破技術(shù),不僅將土石破碎,并全部或部分地將其拋棄到設(shè)計邊界以外。
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電纜線必須完好無損。夯土時應有專人調(diào)整電纜,并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嚴禁在夯機前扔電纜和背線拖拉前進。電纜線不應扭結(jié)和纏繞,不得夯及電纜線。停用或搬運打夯機時,應切斷電源。電纜線長度應不大于SOm,并應安裝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
回填過程中,需拆除固壁支撐時,應采取先上后下的辦法拆除,現(xiàn)場必須有技術(shù)人員進行指導,嚴禁私自亂拆。
取用槽幫土回填時,必須自上而下臺階式取土,嚴禁掏洞取土。應防止因機械震動或其他原因引起塌方。
溝槽(坑)回填時,必須在管道兩側(cè)對稱回填夯實。使用推土機回填時,嚴禁從一側(cè)直接將土推入溝槽(坑);用架子車或其他機動車輛向槽(坑)內(nèi)倒土時應距離槽(坑)邊緣不小于0. 3m,并設(shè)置0. 3 m高的土擋或方木等,防止車輛滑入溝槽(坑)內(nèi);下土范圍內(nèi)不準有人。
采用蛙夯夯實時,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操作規(guī)程,操作扶手必須用絕緣膠布纏裹或穿膠管,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使用電夯前,必須由電工接裝電線、閘箱等,檢查線路、接頭、零線及絕緣情況,并經(jīng)試夯確認后方可作業(yè)。
1、工藝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檢驗土質(zhì) → 分層鋪土、耙平 → 夯打密實 → 檢驗密實度 → 修整找平驗收
2、填土前應將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chǔ)底面標高,將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干凈。
3、檢驗回填土的質(zhì)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guī)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圍內(nèi);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4、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jù)土質(zhì)、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5、回填上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窮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水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