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基礎砌筑前,應先檢查墊層施工是否符合質(zhì)量要求,然后清掃墊層表面,將浮土及垃圾清除干凈。砌基礎時可依皮數(shù)桿先砌幾皮轉角及交接處部分的磚,然后在其間拉準線砌中間部分。若磚基礎不在同一深度,則應先由底往上砌筑。在磚基礎高低臺階接頭處,下臺面臺階要砌一定長度(一般不小于500mm)實砌體,砌到上面后和上面的磚一起退臺。
回填方法
(1)人工填土方法
(2)機械填土方法一般有推土機填土;鏟運機填土;汽車填土三種。
(3)壓實方法一般有碾壓法、夯實法和振動壓實法以及利用運土工具壓實。對于大面積填土工程,多采用碾壓和利用運土工具壓實。較小面積的填土工程,則宜用夯實工具進行壓實。
處理方法
(1)利用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chǎn)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chǎn)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制備諸如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
(2)利用廢磚瓦生產(chǎn)骨料,可用于生產(chǎn)再生磚、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
(4)對于廢棄木材類建筑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損嚴重的
木質(zhì)構件可作為木質(zhì)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
(5)廢棄路面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于再生瀝青混凝土。
(6)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爐加工。
(8)廢玻璃、廢塑料、廢陶瓷等建筑垃圾視情況區(qū)別利用。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過程中,由于發(fā)酵和雨水的淋溶、沖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滲濾出的污水——滲濾液或淋濾液,會造成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
垃圾堆放場對地表水體的污染途徑主要有:垃圾在搬運過程中散落在堆放場附近的水塘、水溝中;垃圾堆放場淋濾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中淋濾液在土層中會滲到附近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對地下水的影響則主要是垃圾污染隨淋濾液滲入含水層,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滲入補給含水層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滲濾液內(nèi)不僅含有大量有機污染物,而且還含有大量金屬和非金屬污染物,水質(zhì)成分很復雜。一旦飲用這種受污染的水,將會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