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設施是指建(構)筑物內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等用于防范和撲救建(構)筑物火災的設備設施的總稱。
常用的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氣體滅火系統(tǒng)、泡沫滅火系統(tǒng)、干粉滅火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疏散系統(tǒng)等各系統(tǒng)。它是保證建筑物消防和人員疏散的重要設施,是現(xiàn)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護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護了公民的生命和國家財產的。
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是撲救火災必需的武器,只有熟悉掌握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的技術性能;適用范圍(對象)、使用和保養(yǎng)要求,并教育職工群眾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充分發(fā)揮消防器材在來火戰(zhàn)斗中的作用,及時撲滅火災。
消防通信
全國地、市級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規(guī)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揮中心(火災報警電話為119)。許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齊全、技術先進的消防通信指揮系統(tǒng),主要包括火災報警及接收、火警辨識、編制出動方案、下達出動命令、力量調度、現(xiàn)場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滅火和搶險救援
按照《消防法》的規(guī)定,公安消防部隊除保證完成火災撲救工作外,還應當參加其他災害和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2006年5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要求“充分發(fā)揮公安消防隊作為應急搶險救援專業(yè)力量的骨干作用”,進一步明確了“公安消防隊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任務外,要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置水旱、氣象、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huán)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