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F 改性纖維合成抗裂防水劑
執(zhí)行標準JC474-2008、GB23439-2009
技術性能
1、摻量:占混凝土膠凝材料總量的4-6%;
2、混凝土的泌水率比≤50%,滲透高度比≤30%;
3、48h吸水量比≤65%,28d收縮率比≤125%,抗壓強度不低于基準混凝土;
4、抗?jié)B等級≥P30,抗凍等級≥F200,降低水化熱15%以上;
5、抗耐磨性比基準混凝土提高50%以上;
6、能有效提高混凝土抗沖擊性、抗震能力、耐腐蝕能力;能有效改善混凝土耐火性,提高混凝土抗爆功能;
7、產(chǎn)品無氯、、無害、對鋼筋無銹蝕、對環(huán)境無污染;
8、使用該產(chǎn)品可獲得高強、抗裂、高彈性模量、高抗?jié)B性、高耐磨性、高抗沖擊性、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
適用范圍
1、本產(chǎn)品適用于補償收縮混凝土,地下、水中、海中、隧道等建筑物,大體積混凝土;
2、自防水混凝土,地下防水工程、地下室、地鐵、地下建筑混凝土等;
3、自應力混凝土,壓力容器、水池、自應力管道、橋梁、各種預應力混凝土;
4、抗裂滲混凝土,坑道、井筒、井巷、隧道、涵洞等。
包裝與儲存
1、本產(chǎn)品用外編內(nèi)塑包裝,每袋50kg±0.5 kg;
2、產(chǎn)品應放置在干燥場所,預防受潮;
3、未使用完的產(chǎn)品應及時密封,以避免產(chǎn)品受潮變質;
4、在密封狀態(tài)下,產(chǎn)品保質期六個月,超過保質期的產(chǎn)品,使用前必須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