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起重機(又稱龍門起重機)是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撐在地面軌道上的橋架型起重機。在結構上由門架、大車運行機構、起重小車和電氣部分等組成。有的門式起重機只在一側有支腿,另一側支撐在廠房或棧橋上運行,稱作半門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的門架上部橋架(含主梁和端梁)、支腿、下橫梁等部分構成。為了擴大起重機作業(yè)范圍,主梁可以向一側或兩側伸出支腿以外,形成懸臂。也可采用帶臂架的起重小車,通過臂架的俯仰和旋轉擴大起重機作業(yè)范圍。
桁架梁
使用角鋼或工字鋼焊接而成的結構形式,優(yōu)點是造價低,自重輕,抗風性好。但是由于焊接點多和桁架自身的缺陷,桁架梁也具有撓度大,剛度小,可靠性相對較低,需要頻繁檢測焊點等缺點。適用于對要求較低,起重量較小的場地。
龍門吊也就是門式起重機工作級別A:它反映了起重機在載荷狀態(tài)和利用繁忙程度兩個方面的工作特性。
工作級別的劃分是由起重機的利用等級U和載荷狀態(tài)Q決定的。它們分為A1~A8八個級別。起重機工作級別,
也就是金屬結構的工作級別,按起升機構確定,分為A1-A8級,若與中國規(guī)定的起重機工作類型對照,
大體上相當于:A1-A4-輕;A5-A6-中;A7-重,A8-特重。
工作中
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 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xù)鳴鈴報警;
③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c.操作運行中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d.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e.起重機大、小車在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f.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必須單獨作業(yè),以免兩鉤相撞。
g.兩個吊鉤的起重機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h.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