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貨運危險物品搬運注意事項:
物流貨運搬運前,安然辦理局部應按照裝卸危險物品的性子和功課情形,擬定安然防護方法,向功課局部下達安然注意事項通知書,在安然方法沒有落實的情形下,不得放置功課。
第2條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停止必要的通風和清掃。裝卸后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般,卸后必需洗刷清潔。
第3條 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需由經(jīng)由培訓的危險物品裝卸班組和裝卸引導員負擔,功課局部必需按裝卸安然注意事項通知書中的要求做好安然防護工作,備足有效的防護器具,避免違章功課。
第4條 危險物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子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需輕裝輕卸,防止撞擊、重壓、拖拉和傾倒,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識表記標幟,穩(wěn)妥堆放。
第5條 嚴格避免包裝破漏的貨色裝船、裝車、發(fā)貨局部要認真把關。
第6條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需使用適宜安然要求的運輸工具。避免用電瓶車、翻斗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避免用叉車、鏟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第7條 化學性子、防護或嚴火編制互相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違背配裝限定和同扮裝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