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專利轉讓比專利申請更有優(yōu)勢,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專利申請的時候需要經(jīng)過很多道程序,專利轉讓辦理事項實在是太多了,特別是專利申請的被駁回的時候都會使得專利人費時費力,申請了之后還不一定成功,當然如果對自己的專利比較有信心的話當然申請專利是不錯的;專利轉讓適用于缺乏且急需的企業(yè)。
那么專利轉讓需辦哪些事項呢?專利轉讓辦理的事項相對來說比較少,不像專利申請那么冗長,一般流程為專利轉讓雙方通過專利信息獲取專利資源之后書雙方聯(lián)系之后,確定需要專利和需要賣出專利,洽談成功之后就可以進行專利轉讓合同的簽訂,之后直接交至知識產(chǎn)權局辦理即可。
專利轉讓的時候需要繳納專利轉讓官費200元,雖然以上說的感覺 有些簡單,但是還是不熟悉流程的專利人轉讓的時候還是有一些難度的,所以實在不行,咱可以直接交給機構辦理;通過與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委托書之后將資料合同一齊交給代理機構即可幫助專利人辦理。
可能專利還會有疑問,那就是轉讓辦理的事項是比專利申請的辦理的程序要簡單,但是是不是就相當于自己申請了個專利,同樣賦予專利申請的所有權利呢?其實我們的專利有一手專利和二手專利等區(qū)別,所以如果想完全是擁有專利本身是所有作用,我們購買一些一手的或者說是授權未交費的專利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