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指人們在從事拆遷、建設、裝修、[1]修繕等建筑業(yè)的生產活動中產生的渣土、廢舊混凝土、廢舊磚石及其他廢棄物的統(tǒng)稱。按產生源分類,建筑垃圾可分為工程渣土、裝修垃圾、拆遷垃圾、工程泥漿等;按組成成分分類,建筑垃圾中可分為渣土、混凝土塊、[1]碎石塊、磚瓦碎塊、廢砂漿、泥漿、瀝青塊、廢塑料、廢金屬、廢竹木等。
城市垃圾包括:
食品垃圾:指人們在買賣、儲藏、加工、食用各種食品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這類垃圾腐蝕性強、分解速度快、并會散發(fā)惡臭。
普通垃圾:包括紙制品、廢塑料、破布及各種紡織品、廢橡膠、破皮革制品、廢木材及木制品、碎玻璃、廢金屬制品和塵土等。普通垃圾和食品垃圾是城市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主要對象。
建筑垃圾:包括泥土、石塊、混凝土塊、碎磚、廢木材、廢管道及電器廢料等。這類垃圾一般由建筑單位自行處理,但也有相當數(shù)量的建筑垃圾進入城市垃圾中。
清掃垃圾:包括公共垃圾箱中的廢棄物、公共場所的清掃物、路面損壞后的廢物等。
危險垃圾:包括干電池、日光燈管、溫度計等各種化學和生物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含放射性物的廢物。這類垃圾一般不能混入普通垃圾中。
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淤泥及其他廢棄物。大多數(shù)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選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隨意性,留下了不少隱患。施工場地附近多成為建筑垃圾的臨時堆放場所,由于只圖施工方便和缺乏應有的防護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響下,建筑垃圾堆出現(xiàn)崩塌,阻礙道路甚至沖向其他建筑物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在郊區(qū),坑塘溝渠多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地,這不僅降低了對水體的調蓄能力,也將導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fā)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隨意堆放,不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環(huán)境,并且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空氣質量。 目前我國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處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過程中,在溫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機物質發(fā)生分解,產生有害氣體,如建筑垃圾廢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離子,硫酸根離子在厭氧條件下會轉化為具有臭雞蛋味的硫化氫,廢紙板和廢木材在厭氧條件下可溶出木質素和單寧酸并分解生成揮發(fā)性有機酸,這種有害氣體排放到空氣中就會污染大氣;垃圾中的、粉塵隨風飄散,造成對空氣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燒過程中又會產生有毒的致癌物質,造成對空氣的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