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建筑垃圾清運費標準收取方式和價格現在還是沒有確定的,各個小區(qū)的物業(yè)服務公司也都不盡相同,有的小區(qū)則按房屋面積進行收費。
1、實施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的房屋的裝璜,物業(yè)管理公司可按規(guī)定向房屋住用人收取建筑垃圾清運費。對新建的房屋裝璜,物業(yè)管理公司可在住用人入住時提前預收好建筑裝璜垃圾清運費,如住用人不裝璜的則經核實后,應將預收的建筑裝璜垃圾清運費在住用人入住壹年后要予以退還。對其它的房屋裝璜,物業(yè)管理公司在住用人領取裝璜(修)許可單之前應按規(guī)定來收取建筑裝璜垃圾清運費。
2、建筑裝璜垃圾清運費收取辦法由原按戶收取該為按房屋建筑面積(包括閣樓面積)平方米計收。
3、收取建筑裝璜垃圾清運費后,物業(yè)管理公司應指定建筑裝璜垃圾堆放場地,并及時歸集、清運建筑裝璜垃圾,確保管理區(qū)域環(huán)境清潔。
4、未實施物業(yè)管理的住宅小區(qū),房屋建筑裝璜垃圾由所在街道(或居委會)負責管理和清運的,可按照本通知規(guī)定向申請裝璜的住戶人收取建筑裝璜垃圾清運費。
四)防止渣土運輸遺撒、亂倒亂卸管理措施
1、全部使用綠標密閉車輛運輸。
2、爭取夜間作業(yè),以免交通擁堵。
2、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應容貌整潔、外觀完整、標志齊全。
(1)車輛車窗、擋風玻璃、反光鏡、車燈應明亮,無浮塵、無污跡;
(2)車輛車牌號應清晰、無明顯污漬,距車牌15 m處應能清晰分辨車牌上的字跡;
(3)車廂廂體、廂蓋外表面應光滑平整,無明顯的凹陷和變形。車廂外部銹蝕或油漆剝落單塊面積不得超過0.01 m2,總面積不得超過0.05m2;
(4)車輛底盤無大塊泥沙等附著物,輕輕敲打時,應無塊狀泥沙等污漬脫落。
(5)建筑垃圾裝載高度應低于車廂欄板高度,裝載量不得超過車輛額定載重量。
(6)車輛裝載完畢后,廂蓋應關閉到位,并檢查車廂卸料門鎖緊裝置,保證鎖緊有效、可靠。
(7)車廂液壓舉升機構及廂蓋液壓、啟閉機構的液壓部件各結合面無明顯滲漏。
(8)運輸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保證車況完好。
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漿、抹灰砂漿、打混凝土墊層等,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制品。 由于建筑垃圾堆放比較集中,場地比較有限,而且交通不是很方便,建議選用建筑垃圾破碎機。該設備對各種大型大塊物料進行多級破碎。設備占地面積小,可節(jié)省大量基建及遷址費用;能夠對物料進行現場破碎而不必將物料運離現場再破碎,從而大量降低了物料的運輸費用。建筑垃圾破碎機還可以根據實際現場設計改型,非常適合建筑垃圾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