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清運措施
(一)減量化措施、現(xiàn)場分類及回收利用方案
1、減少材料浪費:盡量使用金屬模板,優(yōu)先使用金屬腳手架;盡量減少材料在現(xiàn)場存儲及二次搬運過程中的浪費;加強施工技術環(huán)節(jié)的管理,減少不必要返工引起的材料浪費,對邊角余料要分類整理、堆放,盡量加以利用;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的保護,減少由于已完工程的損害產生的建筑廢棄物。
2、現(xiàn)場分類分揀:對建筑廢棄物進行詳細的記錄、計量、分類堆放;將易污染類廢棄物與其他廢棄物分別堆放,并對易污染類建筑廢棄物的堆放場地進行特別處理,以防止污染現(xiàn)場環(huán)境;建筑廢棄物現(xiàn)場分類責任落實到施工班組,在施工工序完成后,即由施工班組負責對建筑廢棄物分揀,然后運到項目指定堆放場地堆放。
3、回收利用: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優(yōu)先將施工現(xiàn)場產生并且可以利用的惰性建筑廢棄物用于建設工程;建筑余土用于場地回填和綠化用土;多余的混凝土用來做墊層或臨時地面硬化;砌筑砂漿、抹灰砂漿及時清理并重新利用; 碎磚頭、瓦片等經過粉碎等必要的技術處理后用于道路墊層或其他填充物等。
四)防止渣土運輸遺撒、亂倒亂卸管理措施
1、全部使用綠標密閉車輛運輸。
2、爭取夜間作業(yè),以免交通擁堵。
1、事先將垃圾進行分類,建筑工地垃圾:分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沒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鑿除、抹灰等產生的舊混凝土、砂漿等材料)以及木材、金屬和其他廢料等類型。將廢料統(tǒng)一進行堆放,配備專業(yè)清運工人進行清運處理。且分類堆放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內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應及時苫蓋,避免雨淋和減少揚塵。
(2)建筑垃圾堆放區(qū)應至少保證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臨時貯存能力。如無專用提升設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過3m。
(3)建筑垃圾堆放區(qū)地坪標高應高于周圍場地不小于15 cm,堆放區(qū)四周應設置排水溝,滿足場地雨水導排要求。
(4)放區(qū)應設置明顯的分類堆放標志。
回填方法 (1)人工填土方法 (2)機械填土方法一般有推土機填土;鏟運機填土;汽車填土三種。 (3)壓實方法一般有碾壓法、夯實法和振動壓實法以及利用運土工具壓實。對于大面積填土工程,多采用碾壓和利用運土工具壓實。較小面積的填土工程,則宜用夯實工具進行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