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guī)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公司專門回收報廢汽車。對一些尾氣不合格、噪音大、車況差的車輛,進行回收拆解,對五大總成(前后橋、變速箱、車大架、發(fā)動機、方向機)徹底進行拆解,并對空調制冷系統(tǒng)的報廢車中氟利昂制冷劑進行回收分類儲存,完全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汽車回收標準。
檢查手續(xù)。包括車牌原件及其復印件、車主(單位)組織編碼卡復印件、車主(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承包商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信息,確認是否操作車輛,并詢問車主是否正常;
核查車輛。首先確認車輛是否完整,五大組件及其他零件不可缺少。否則不收下次檢查車牌、車型、車棚編號、發(fā)動機編號是否與注冊信息一致,否則不收回(車棚編號、發(fā)動機編號必須是凹陷的鋼印號)。
缺件登記。遺失的駕駛證、登記證和號牌必須在報紙上聲明作廢(從2015年4月1日起執(zhí)行),遺失部分應與車主協(xié)商;
車輛編號,并在隨車手續(xù)中標明;
車身照片(照片必須顯示車輛編號和號碼)、車棚編號照片(需要顯示車輛編號)
卸車牌,隨同車輛一同入庫;
開入庫單。將入庫單三聯(lián)交車主;
整理汽車資料,按編號裝訂,并登記臺賬;
將復印件和所有報廢汽車材料移交給入境人員,并填寫手續(xù)和轉移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