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條 為保障道路交通、鼓勵技術進步、加快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根據機動車使用和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第三條商務、公安、環(huán)境保護、發(fā)展改革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監(jiān)督管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執(zhí)行有關工作。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車輛報廢補貼申請所需材料,步:帶齊產權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加復印件!(保留原號:務必滿三年)。第二步:到上海舊車回收中心辦理報廢申請。第三部:三天后把車輛送到指定的拆車廠。第四部:代理人或本人簽字!第五部:務必車主本人帶著身份證原件、銀行卡并復印件、產權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取上牌單并辦理補貼手續(xù),再保留上牌單或者直接上牌!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冊登記,廠定總質量大于1.8噸,小于或等于6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長不超過5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冊登記的,使用期限為8年,允許辦理不超過4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說起汽車報廢,更大程度上是優(yōu)勝劣汰汽車的壽命是由各零部件決定的,在汽車達到了一定的程度的使用之后,汽車的各大系統(tǒng)已經完成了它的使用壽命。就目前汽車為什么報廢還是有一定的原因的。例如發(fā)動機,就相當于人的心臟,當發(fā)動機的配氣機構或者汽缸的磨損已經無法進行維修的時候又或者經過修理之后仍然不能達到國家對汽車的運行要求的,那么這一輛汽車就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比如廢氣的排放會嚴重超標,耗油量已經超過了國家所規(guī)定的50%等,這些問題已經不能對汽車的、正常行駛作出保證,那么這輛汽車也就應該報廢換新了。
報廢汽車的報廢流程汽車報廢流程:領申請表登記審核—驗車—交行駛證、車牌—繳費—回收公司解體照像—查驗解體情況—審批—辦公室蓋章—注銷汽車檔案。具體過程:①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②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fā)《汽車報廢通知書》;③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guī)定的回收企業(yè)送交車輛;④回收企業(yè)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fā)動機與車輛分離,發(fā)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⑤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