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是建筑工程的填土,主要有地基填土、基坑(槽)或管溝回填、室內地坪回填、室外場地回填平整等。對地下設施工程(如地下結構物、溝渠、管線溝等)的兩側或四周及上部的回填土,應先對地下工程進行各項檢查,辦理驗收手續(xù)后方可回填。
承接上海土方垃圾清運,建筑垃圾準確地說不能叫建筑垃圾,而是應該叫建筑廢棄物,指建筑物拆除下來的磚瓦、木塊、混凝土等等。建筑廢棄物如果不加以利用,就是垃圾版,如果將建筑廢棄物加以聚集、分類利用,建筑垃圾則可以成為財富。 至于土方工程開挖出來的土,從范疇上來說應該不算是建筑垃圾。這些土如果土質好,是可以現利用的,可直接做為借方回填,如果土質不好就做為棄方權外棄了。
土方挖運在施工前,需根據工程規(guī)模和特性,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和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選定開挖方式。明挖有開挖、分部位開挖、分層開挖和分段開挖等。開挖適用于開挖深度淺、范圍小的工程項目。開挖范圍較大時,需采用分部位開挖。如開挖深度較大,則采用分層開挖,對于石方開挖常結合深孔梯段爆破(見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層。分段開挖則適用于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對于洞挖,則有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開挖方式。
土石方運輸距離及運輸方式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運距以挖、填區(qū)的重心之間直線距離計算,也可按挖方區(qū)重心至棄土區(qū)重心之間的實際行駛距離計算,或按循環(huán)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當棄、置土運距>15km時,不再執(zhí)行定額項目,按社會運輸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