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稅務登記所需資料有: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zhí)業(yè)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3、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xié)議)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如為自有房產,請?zhí)峁┊a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zhí)峁┳赓U協(xié)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公司章程復印件一式兩份;
5、有權機關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三份;復印件分別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一式兩份;
8、改組改制企業(yè)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9、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