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登報 企業(yè)吸收合并:是企業(yè)合并的一種形式,即企業(yè)兼并,一個企業(yè)主體接納一個或一個以上企業(yè)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資格,接納方存續(xù)。與企業(yè)新設合并不同,企業(yè)新設合并是公司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企業(yè)合并成立一個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資格。
稅控盤丟失聲明登報范本: ***公司(稅號:****)不慎將報稅盤遺失,盤號:****,聲明作廢 1.表明立場、觀點、態(tài)度的作用;2.警告、警示的作用;3.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作用。 格式內容 聲明由標題、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 標題。 一般只寫文種“聲明”;另一種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遺失聲明》等,還有一種采用發(fā)文機關名稱、授權事由、文種三項結構形式,如《××××有限責任公司授權法律顧問××律師聲明》。
注銷公告、減資公告、清算公告、變更公告、股權轉讓公告、債權轉讓公告、拍賣公告、招標公告、離職聲明、商業(yè)聲明、合并公告、遷墳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證處公告、尋人啟事、法院公告類(起訴狀副本、上訴狀副本、開庭傳票、證件遺失聲明、印章遺失聲明、起(上)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裁判文書、裁定書、判決書、撤消通知、申請宣告失蹤、死亡、執(zhí)行文書、執(zhí)行通知書、執(zhí)行裁定、無主財產認領、司法鑒定書、申請公示催告、債權人會議通知、破產通知、破產文書、破產裁定、海事文書、仲裁文書、拍賣、清算、行政處罰通知書)等各類啟示公告。
登報聲明的意義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一、以較廣泛的傳播方式,向社會公眾公示聲明內容; 二、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對該被丟失證在公示后被人使用產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擔責任。 三、在法定的公示程序完成后,可以依法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