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式單梁起重機
主梁為箱形梁或H型梁結構,由鋼板焊接成型;主焊縫均進行無損探傷;焊接前仔細檢查和清潔鋼板,通常由自動焊機時行焊接(MIG或半自動焊);主梁采用優(yōu)化設計,自重輕,結構合理;垂直繞度為按中國國家標準;所有鋼板進行拋丸預處理,達到Sa2.5級標準化,雙梁起重機在沿主梁方向大車驅動側布置維修平臺(維修走道);地面操縱的單梁橋式起重機,每班應有專人負責按點檢卡片的要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主梁和端梁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確保整機精度和運行平穩(wěn);端梁為矩形鋼管或鋼板焊接成型,成型后的端梁在數(shù)控機床一次定位加工,達到允許的偏差范圍,確保民族尺寸精度和配合公差;操作者必須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帶駕駛室的單梁橋式起重機、司機接班開車前,應對吊鉤、鋼絲繩和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片的要求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
作靜負荷和動負荷試驗:
1、靜負荷試驗:
在確定機構能正常運轉后,起升額定載荷也可逐漸增至額定載荷,電動葫蘆在主梁全長往返運行,卸去載荷,使電動葫蘆停止在主?
梁跨中;當1.25倍額定載荷時,載荷升高距離地面100-200mm,懸空10mm連續(xù)三次,第三次卸載后,檢驗起重機各部分不得有變形、裂紋、油漆脫落及影響使用性能和性的松動和損壞。
2、動負荷試驗:
以為額定載荷110%的重物進行試驗。應使橋式起重機同時開動兩個機構(葫蘆運行與起升、大車運行與起升、小車與大車運行)試驗。試驗起升機構時,應反復起升和下降;試驗大、小車運行機構時,應往返反復運行。各機構每次連續(xù)運轉時間不可太長,但累計開動時間不應少于10min。在試驗中檢查各機構運動是否平穩(wěn),各制動器、裝置、限位裝置的工作是否靈敏、準確、可靠,各軸承處及電動、液動、氣動元件的溫升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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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重量時),應 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歪拉斜掛不吊;
③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④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⑤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⑥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⑦抱閘或其它制動裝置失靈不吊;
⑧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⑨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⑩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