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梢姡瑢嵱眯滦鸵彩羌夹g方案。這與發(fā)明有相同之處: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fā)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chuàng)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但在其他方面有著重要的區(qū)別:
①:實用新型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是經過工業(yè)方法制造的具有一定空間的實體。但該產品的制造方法、用途和使用方法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在實際申請中,若申請的專利名稱雖然是一種產品,而在其權利要求書中的獨立權利要求寫入的全部技術特征是一種方法或實質上是一種方法;或者沒有形狀和構造上的特征,屬于用不同的工藝方法制造的相同產品,這些都不是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
②:實用新型必須具有一定形狀或構造,或者是兩者的結合。產品的形狀是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不能是平面。而產品的構造是指其各組成部分所處的相應的位置和相互之間的聯接方式,以及它們的配合關系。這種構造可以是機械的,也可以是電子線路構造,即構成產品的元器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蛘咭嘤袡C械構造又有電子線路構造,從而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實現其所要求獲得的效果。
二、實用新型專利需要的文件
1.技術交底文件:
(1)實用新型名稱:簡單而明了地反映該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不應含有非技術詞語、含糊籠統(tǒng)的詞語,(一般限定在15字以內)。
所屬技術領域;為了便于分類、檢索及其它工作的進行,簡要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應當是所屬或者直接應用的具體技術領域。
(2)現有技術:與本實用新型相比,就您所知同類現有技術狀況,要有針對性地說明,必要時結合附圖加以說明,引用文獻(專業(yè)期刊中文章或專利文獻等)時,應注明文獻的出處,以及該文獻的復印件。具體內容包括:構造、各部件間的關系條件、工藝過程等,還要指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實事求是地指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從而引出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以及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手段、技術方案、工作原理、結構特征等。描述本實用新型與背景技術相比所具有的有益的效果;有具體實驗數據。
(3)附圖及附圖說明:設計人要提供描述本實用新型必要的附圖,該附圖應能清楚地體現實用新型點所在,為此可能需要多種視圖、剖視圖用以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附圖中的主要零部件用阿拉伯數字1、2、3、統(tǒng)一編號,附圖應符合機械制圖的標準,圖中不允許出現文字和尺寸。
具體實施方案:要求清楚、完整地描述為了實現實用新型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手段、技術方案、工作原理、結構特征等,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并且能夠實施本實用新型為準;說明每一項技術手段相應地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涉及方法實用新型要描述具體的方法步驟、工藝過程;如涉及產品結構、電路的實用新型應描述產品的結構特征及其連接關系。
(4)實施例:詳細描述申請人認為實現實用新型或者實用新型的方式,有附圖的,結合附圖詳細說明實施方式和原理。實施例的描述要包括:具體的實施方案、構成、選材、成分、作用等。
(5)說明書摘要:摘要應當寫明實用新型或者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主要技術特征和用途。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過300個字。
2.委托書:申請人為單位的需要單位蓋章;申請人為個人的需要個人簽字;
3.證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需要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申請人為個人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人和設計人:請?zhí)峁┰O計人姓名,申請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