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服務方式不同,客車的構造亦不同,可分為旅行客車、城市公共客車、公路客車、鐵路客車、游覽客車及校車等類型。旅行客車是一種小型客車,座位數不超過17個。根據其外觀形狀,中國俗稱“面包車”。城市公共客車由于乘客上下車頻繁,其地板離地高度較低并設有2~3扇客門,車內設站立位置,故車內通道應有足夠的高度與寬度。
市政府組織成立由市主管部門和規(guī)劃、計劃、財政、審計、公安交管、物價、住宅等部門和專營企業(yè)的有關專家、人員以及市勞動模范、文明市民的代表組成的公共大巴專營監(jiān)管委員會,加強政府、社會和乘客對公共大巴專營的監(jiān)管與溝通,并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議公共大巴專營權的授予和撤銷、以招標形式授予特定線路專營權等重大事項; (二)審議、協調本規(guī)定實施過程中涉及多部門的重大管理事項; (三)聽取市主管部門提交的專營權中期評價報告; (四)不定期組織聽取專營企業(yè)和社會對專營線路服務的意見; (五)為改善城市公共大巴服務條件和環(huán)境向市政府提供咨詢意見。
門應滿足下列要求: (1)門的凈高不應小于1250mm ,凈寬不應小于550mm 。 (2)門鉸鏈應在門前端,向外開啟角度不應小于100°,并能在此角度下保持開啟,同時還應設有開啟報警裝置。若在門打開時能提供不小于550mm的自由通道,則開度不小于100°的要求可不滿足。 (3)通向門的通道寬度不應小于300mm,不足300mm時,允許采用迅速翻轉座椅等方法加寬通道。 (4)門應有鎖止機構且鎖止可靠。門關閉時應能鎖止,且在車輛正常行駛情況下不會因車輛振動、顛簸、沖撞而自行開啟。 (5)門不用時,工具應能從車內外很方便地打開車門,門外手柄應設保護套,且離地面高度(空載時)不應大于1800 mm。
小型客車是指用于載運乘客,除駕駛員坐位外坐位數不超過16座的“客車”。在中國常指車長大于3.5m且小于或等于7m,廠定總質量大于3.5t且小于或等于7t的載客汽車。中國國家標準《機動車輛和掛車分類》(GB/T15089—2001)統一按國際標準將這類客車定義為乘客坐位數超過8個,且總質量不超過5t的載客汽車。小型客車近年來發(fā)展較快,多采用專用底盤或輕型貨車底盤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