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拆除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yè)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yè)人員應站在穩(wěn)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yè),作業(yè)面的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當采用機械拆除時,應從上至下,逐層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框架結構建筑,必須按樓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順序進行施工,對只進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須先將保留部分加固,再進行分離拆除。
施工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監(jiān)測被拆除建筑的結構狀態(tài),做好記錄。當發(fā)現(xiàn)有不穩(wěn)定狀態(tài)的趨勢時,必須停止作業(y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yè)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
進行高處拆除作業(yè)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采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爆破器材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到指定的供應點購買,爆炸器材嚴禁贈送、轉讓、轉賣、轉借。
運輸爆炸器材時,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派專職押運員押送,按照規(guī)定路線運輸。
爆炸器材臨時保管地點,必須經當?shù)胤ǘú块T批準,嚴禁同室保管與爆破器材無關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