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是指營業(yè)到第二天凌晨的服務性場所,如夜間娛樂、休閑、放松的娛樂場所,包括娛樂性KTV、酒吧、迪吧、演藝廳、歌舞廳、DISCO、夜總會等。夜店的共同特點是為客人提供酒水、食品、空間、設施設備、讓人們盡情吃、喝、玩、樂、放松為一體的精神消費。但不包括所有KTV。
酒吧、DISCO、夜場、會所的不同點: 區(qū)別可以從裝飾檔次,設備設施、有無節(jié)目表演、服務項目(功能)、消費情況。 區(qū)分特點夜場 裝飾檔次設備設施有無大型節(jié)目表演服務功能消費情況 酒吧一般無或有一定的音樂演奏、歌手演唱舞池、酒吧比較低 DISCO一般或進口無Disco 大廳、KTV有高有低
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并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游藝等場所,主要包括: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KTV、酒吧、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娛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臺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yè)性健身、休閑場所。
商務會所為廣大的商務精英提供一個交流,互助的平臺,讓商務人士之間結成長期合作的戰(zhàn)略伙伴關系。并以緊密聯(lián)合體的形式去拓展市場,限度地相互支持,共同走可持續(xù)化發(fā)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