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系的起源“公共關系”一詞的首次出現(xiàn)是在1807年美國總統(tǒng)托馬斯·杰斐遜的國會演說。根據愛德華·伯尼斯(EdwardBernays)定義,公共關系是一項管理功能,制定政策及程序來獲得公眾的諒解和接納。
公關隨著網絡的普及以及社會公眾對網絡的使用越來越頻繁,網絡對社會的輿論導向,對公共事件的評價都有巨大的影響力。網絡已經成為消費者對某一品牌或商品影響、評價的來源,而且網絡上信息傳播迅速,短時間內就能產生巨大的影響力,網絡日益成為企業(yè)日常公關活動的主陣地。擴大對外宣傳,樹立企業(yè)品牌。網絡宣傳成本相對較低,且針對性率高,網絡宣傳作用日益擴大,對于企業(yè)口碑的形成也有重要推動作用。
公共關系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xiàn)形態(tài),科學形態(tài)的公共關系與其他任何關系都不同,有其獨特的性質,了解這些特征有助于我們加深對公共關系概念的理解。
公共關系是一種創(chuàng)造美好形象的藝術,它強調的是成功的人和環(huán)境、和諧的人事氣氛、的社會輿論,以贏得社會各界的了解、信任、好感與合作。我國古人辦事講究“天時、地利、人和”,把“人和”作為事業(yè)成功的重要條件。公共關系就是要追求“人和”的境界,為組織的生存、發(fā)展或個人的活動創(chuàng)造的軟環(huán)境。
整體性
公共關系的宗旨是使公眾地了解自己,從而建立起自己的聲譽和知名度。它側重于一個組織機構或個人在社會中的競爭地位和整體形象,以使人們對自己產生整體性的認識。它并不是要單純地傳遞信息,宣傳自己的地位和社會威望,而是要使人們對自己各方面都要有所了解。
長期性
公共關系的實踐告訴我們,不能把公共關系人員當作“救火隊”,而應把他們當作“常備軍”。公共關系的管理職能應該是經常性與計劃性的,這就是說公共關系不是水,想開就開,想關就關,它是一種長期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