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聲門門框與墻壁及頂使用的隔音板的結構基本相同,整扇門是以雙重磁性聲響襯墊或通過相應的密封條來達成聲響上的密閉性。
應用領域
純音測聽、耳鳴檢查、助聽器、腦干誘發(fā)電位、耳聲發(fā)射、聲場測聽等醫(yī)學精密檢測;大高中檔賓館、飯店、商廈、設備機房、工廠及人員密集、需疏散的聲學場所,如錄音室、演播廳、劇場、音樂廳一系列有聲學要求辦公、活動、科研場所。
隔聲門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檢測并出具有效隔聲性能報告,方可投放市場,安裝于新建工程上。國內隔聲門隔聲性能檢驗機構有:“北京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清華大學建筑環(huán)境檢測中心”、“上海同濟大學聲學研究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隔聲門標準,隔聲門隔聲量分別:達到Rw≥45為Ⅰ級隔聲門,達到45>Rw≥40為II級隔聲門,達到40>Rw≥35為III級隔聲門,達到35>Rw≥30為IV級隔聲門,達到30>Rw≥25為V級隔聲門;國內有產家機構設計出單開隔聲量RW≥53,雙開RW≥47優(yōu)于甲級鋼質防火隔聲門,不僅能有效降低、隔絕聲污染,同時具備防火,達到國國家的水平,符合且超越了國家建設部 “十一五”關于推廣“單扇防火隔聲門”項目的要求。
(1)制作隔聲門時,門扇芯內應用超細玻璃棉絲或巖棉填塞,但不宜擠壓密實,應保持其松軟狀態(tài),以確保其隔音效果。
(2)門扇與門框之間的縫隙,應用海綿橡皮條等彈性材料嵌入門框上的凹槽中,粘牢卡緊。海綿橡皮條的截面尺寸,應比門框上的凹槽寬度大1mm,并凸出框邊2mm,保證門扇關閉后能將縫隙處擠緊打嚴。
(3)雙扇隔聲門的門扇搭接縫,應做成雙L形縫口。在搭接縫的中間,應設置海綿橡皮條。門扇關閉時,搭接縫兩邊將海綿橡皮條擠緊,門扇之間應留2mm寬的縫隙,接頭處木材與木材不應直接接觸。
(4)外包隔聲門宜用人造革進行包裹。在人造革與木門扇之間應填塞巖棉毯,然后用雙層人造革壓條規(guī)則地壓在門扇表面,再用泡釘釘牢,人造革表面應包緊、繃平。
(5)在隔聲門扇底部與地面間應留5mm寬的縫隙,然后將3mm厚的橡皮條用通長扁鐵壓釘在門扇下部,與地面接觸處橡皮條應伸長5mm,封閉門扇與地面間的縫隙。
(6)有防水要求的隔聲門,門扇可用耐火纖維板制作,兩面各鑲釘5mm厚的石棉板,再用26號鍍鋅鐵皮滿包,外露的門框部分亦應包裹鍍鋅鐵皮。
(7)隔聲門的五金,應與隔聲門的功能相適應,如合頁應選用無聲合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