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櫻桃進口報關操作流程
1、進口企業(yè)向海關辦理水果收貨人備案,取得進口水果資質。
2、查看擬進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許進口水果名錄之內,具體可參考海關總署網(wǎng)站《獲得我國檢驗檢疫準入的新鮮水果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qū)名錄》。
3、如果擬進口的水果在允許進口水果名錄之內,應注核實擬進口口岸是否有進口水果資質,目前獲得進境水果口岸資質的可以進口我國允許的所有進口水果品種。
4、進口水果之前,應辦理檢疫審批并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二、櫻桃進口報關單證資料:
1.合同(Contract)
2.裝箱單(Packing list)
3.發(fā)票(Invoice)
4.提單(Bill of Lading)
5.外包裝實物圖片的平面圖(1:1)
6.外包裝內容的中文翻譯件(客戶提供)
7.成分百分比的配比表(成分配料加起來要有)
8.生產工藝流程(確認食品種類)
9.原產地證
10.衛(wèi)生證/健康證/自由銷售證明
11.生產日期證明
12.營養(yǎng)成分檢測報告
三、櫻桃進口報關注意事項:
1、水果應來自的產地、果園和包裝廠。
2、水果包裝箱上應標注或有標識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
3、水果品種應與許可證許可的內容相符,數(shù)量不得超過許可的數(shù)量,不得夾帶未經審批的水果種類。
4、水果應不帶土壤、枝、葉以及中國關注的病、蟲、雜草等危險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中國標準。
6、辦理輸出國/地區(qū)植物檢疫證書。
注意:用集裝箱裝運的,應在證書上體現(xiàn)集裝箱號;證書上的收貨人和已辦理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上的收貨人和簽訂貿易合同者應三者一致;如果雙邊協(xié)議有要求在證書上體現(xiàn)特殊聲明的,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