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航空運輸的對象出發(fā),可分為航空旅客運輸、航空旅客行李運輸和航空貨物運輸三類。
較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運輸既可附屬于航空旅客運輸中,亦可看作一個獨立的運輸過程。航空郵件運輸是特殊的航空貨物運輸,一級情況下優(yōu)先運輸,受《郵政法》及相關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等調適,不受《民航法》相關條文規(guī)范。
收貨人在提取貨物時,對貨物半途而廢或重量無異議,并在貨物運輸單上簽收,承運人即解除運輸責任。
因承運入的過失或故意造成托運人或收貨人損失,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應在填寫貨物運輸事故記錄的次日起一一百八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并附有關證明文件。
一張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傳統的航空貨運業(yè)務以貿易貨物為主,規(guī)定每件貨物體積不得小于5*10*20厘米。郵政業(yè)務則以私人信函為主要業(yè)務對象,對包裹要求每件重量不超過20公斤,長度不超過1米。航空快遞的收件范圍主要有文件和包裹兩大類。其中文件主要是指商業(yè)文件和各種印刷品,對于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過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裝單邊不超過102厘米,三邊相加不超過175厘米。隨著航空運輸行業(yè)競爭更加激烈,快遞公司為吸引更多的客戶,對包裹大小的要求趨于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