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票專用章
發(fā)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
發(fā)票專用章中央刊納稅人識別號;外刊納稅人名稱,自左而右環(huán)行,如名稱字數過多,可使用規(guī)范化簡稱;下刊“發(fā)票專用章”字樣。使用多枚發(fā)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在每枚發(fā)票專用章正下方刊順序編碼,如“(1)、(2)……”字樣。
發(fā)票專用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簡化字,字體為仿宋體;“發(fā)票專用章”字樣字高4.6mm、字寬3mm;納稅人名稱字高4.2mm、字寬根據名稱字數確定;納稅人識別號數字為Arial體,數字字高為3.7mm,字寬1.3mm。
推薦材質
公章使用銅、不銹鋼、牛角或木頭的材質,因為如需在銀行開對公賬戶時紅膠、光敏印等屬偏軟材質,銀行不給予備案,無法完成留印鑒的程序。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采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xù),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刻章子需要什么
以下為刻章的注意事項及全流程:
一、 凡持有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的單位和個人??申請刻制印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成立的企業(yè)申請刻制印章,須持以下資料,并附印章樣模,到屬地公安機關辦理: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權刻章委托書。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公章,企業(yè)刻公章也是工商登記過程之一。每種印章具有不同的功能,代表公司的意志,并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每個公章的功能并加強對公章應用的保護很重要。
公司公章主要有五種,即公章,財務公章,合同公章,發(fā)票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公章。需要說明的是,除法人的公章外,其他四種公章應向工商,公安,銀行開戶的銀行備案,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