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層(refuge storey)是高層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難的樓層,一般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為消防專門設置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
通過避難層的防煙樓梯間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人員必須要經(jīng)避難層方能上下。
該類建筑由于使用人員多、豎向疏散距離長或因人員自身不具備疏散的條件因素,易導致人員的疏散時間長。一座建筑是設置避難層還是避難間,主要根據(jù)該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內需要避難的人數(shù)及其所需避難面積確定。當需要設置避難層時,除火災危險性小的設備用房外,該避難層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
公共部位消防設施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走道、電梯廳、防煙前室、樓梯間等公共部位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可接入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
樓梯間、防煙前室(合用前室)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疏散走道和出口處應設疏散指示標志;
除設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外,還應設消防卷盤(消防水帶)。
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但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布置,設備管道區(qū)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qū)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qū)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qū);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qū)時,與避難層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m,且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避難間內不應設置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不應開設除外窗、疏散門之外的其他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