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可評可考。一般而言,具備職稱評定條件的人不用參加全國通考,可以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獲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均與認可,并且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調入所在單位主管人事部門。如果有的人不具備職稱評定條件,又想獲得職稱,那就需要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了。所以說,職稱可評可考,考評效力同等,全國各地通用。
工程師是職業(yè)水平評定(職稱評定)的一種。其下,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等職稱;其上有高級工程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職稱。當然,這也只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或管理人員技術水平的一種標定而已。 通常所說的工程師,是指中級工程師。工程師職稱是要上級主管部門評定,全國通用。其中,2017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考中級英語職稱考試和應用計算機考試。
申報對象:在專業(yè)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公務員就不行) 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不同學歷評定時間不一樣) (1)中專畢業(yè),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初定“員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滿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級職稱”; (2)大專畢業(yè),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再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兩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大學本科畢業(yè),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碩士學位獲得者,再從事本專業(yè)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1.掌握本專業(yè)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yè)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yè)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